解读《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的通知》
2020年10月,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《关于印发<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>的通知》(鲁金监发〔2020〕9号,以下简称“《评级办法》”)。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:
一、出台背景
《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》(鲁金监字〔2017〕15号)已于今年5月1日到期,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,使分类评级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,我们立足我省小贷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,对原《评级办法》进行修改完善,从而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、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活动提供政策保障。
二、起草依据
依据《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》、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》(银监办发〔2020〕86号)、《关于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鲁金监发〔2019〕11号)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。
三、主要内容
修订后的《评级办法》共分5章16条,包括总则、评级指标及方法、评级结果及运用、组织实施和附则等内容。
第一章,总则。主要包括制定本办法的依据,分类评级的定义、分类评级范围和分类评级遵循原则。
第二章,评级指标及方法。主要从公司治理、业务发展、合规经营、风险防控、信息披露和监管评价等六个方面进行评级打分,并确定加减分原则。
第三章,评级结果及运用。明确分类评级确定五个等次,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分类监管。
第四章,组织实施。明确分类评级工作程序为机构自评、县级初审、市局复审、省局审定、对外公布五个环节。
第五章,附则。明确办法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。
四、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
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20年10月12日,施行日期是2020年11月13日。
2022-05-31 17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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